亲人犯了开设赌场罪被抓?找杭州开设赌场罪专业辩护律师罗丹,欢迎在线咨询! luodan@zedalawyer.com 136566669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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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、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“律师进社区”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:浙江大学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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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罗丹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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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301200810277990

执业律所: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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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与量刑

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

 一、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:  

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“开设赌场”行为:是指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、数据,组织赌博活动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   

(一)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;   

(二)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;   

(三)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;   

(四)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。   

二、网上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情形:  

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“情节严重”:   

(一)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;   

(二)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;   

(三)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;   

(四)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,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;   

(五)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,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;   

(六)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,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;   

(七)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;   

(八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   

三、网上开设赌场罪刑罚标准:  

按照《刑法》的规定,开设赌场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的,需判处3-10年有期徒刑,具体的量刑幅度要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的赌资、抽头薪金额、参赌人数等情节进行确定。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,并有人实际使用,就成立本罪既遂,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。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,并与赌博为业的,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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